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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并,这两大挑战企业如何应对?(4)

2018-07-10 21:40:53 网络整理 阅读:211 评论:0

如何理解“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同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新税务机构对税费征收等事项暂按原规定办理,纳税人办理原国税、地税同一税收业务事项,如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合并分立情况报告等,可能出现重复报送、多头办理的问题。为解决该问题,《公告》明确,纳税人在新税务机构办理涉税事宜时,,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同一涉税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国地税合并,这两大挑战企业如何应对?(4)

纳税人领用的发票和在用税控设备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如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不需要重新购买。

税务机关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需要说明的,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不存在挂牌前后变化的问题,因此《公告》明确,由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仍然继续使用。

税务机关已制发的税务检查证件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各省国税、地税机关制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来源:百望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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