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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丨防空地下室用作停车位售价 10 万元 / 个?(3)

2018-07-12 20:00:20 网络整理 阅读:161 评论:0

对于泰山御府苑 " 防空地下室 " 用作停车位,,是否可以往外出售一事,部门又是如何看待的呢?督办员联系了岱岳区人防办。

岱岳区人防办工作人员介绍,前期在接到有市民投诉时,他们已和泰山御府苑开发商进行了调查核实,泰山御府苑地下人防工程仅是其地下停车场的一小部分,也就是说小区地下停车场不全是人防工程。开发商对外售卖的是非人防区域的停车位,涉及人防工程区域的停车位目前尚未启用,更没有对外售卖。可能有的业主看到地下停车场入门处悬挂有 " 防空地下室 " 标志,便以为里面全是人防工程。

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之规定:"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工作人员解释称,也就是说,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谁建设、谁受益,至于对外怎么出租、租赁费用如何划定等,则没有具体规定。目前,该小区地下人防工程具备战时人员掩蔽和物资储备功能,平时使用用途按照规划要求就是停车场。

就市民担心的若人防工程被车辆占用、人员如何掩蔽问题,工作人员介绍,人防工程都具有平战转换预案,在有战争发生时,都会提前进行预警告知,彼时将会对人防工程区域进行平战转换。同时,人防工程各项设计功能将会被启用,专门用于人员掩蔽和物资储备,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生活以及生命安全。

当然,人防工程在建成使用后,人防部门将会对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以确保人防工程建筑、结构不能随意变更,所有设施设备及各种功能正常使用,始终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特邀督办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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