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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莲申请4000万国赔 向监察委控告错案错判追责

2018-07-22 12:48:21 网络整理 阅读:79 评论:0

2018年6月18日,在无罪出狱四十多天后,李锦莲重新回到江西南昌,向江西省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同时还向监察委提交了控告材料。由于被错判有罪坐牢近20年,李锦莲的国家赔偿申请高达4100余万元。

1998年10月9日,江西省遂川县横岭乡茂源村两名男童食用几粒“桂花奶糖”后意外死亡,李锦莲被认为有重大嫌疑。案发后第二天,李锦莲被警方带走。李锦莲在被审讯期间共做出11份有罪供述,但后来全部翻供,并称遭到刑讯逼供

随后法院宣布审判结果:被告人李锦莲与肖某香有多年两性关系,1998年3月,肖某香提出与李锦莲断绝两性关系,李锦莲对此不满。1998年9月27日,李锦莲用火柴杆将鼠药调入四粒“桂花奶糖”,肖某香两个儿子将毒糖食用后中毒身亡。因此,法院一审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李锦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2000年5月23日,江西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锦莲坚称无罪,不断申诉。2011年2月24日,最高法指令江西省高院再审该案。11月10日,江西高院裁定维持原判。2017年7月9日,最高法第二次指令江西省高院再审,2018年5月18日,江西省高院第二次开庭再审此案,庭上检方认为,该案在案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不能证明李锦莲存在故意投毒的行为,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建议法院改判李锦莲无罪。

2018年6月1日15时,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宣告李锦莲无罪。李锦莲案持续近20年,先后经历三任代理律师、两次重审,终于有了结果。

李锦莲申请4000万国赔 向监察委控告错案错判追责

对话李锦莲

暂时住别人家等待国家赔偿 没跟死者家人见过面

出狱后的李锦莲心里还是放不下这19年的牢狱之灾,他非常敏感,始终念叨着司法部门的过错,尤其是对于自己房子危旧无处居住、老婆和母亲去世、女儿为自己的案件奔波耽误生活等事情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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