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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莲申请4000万国赔 向监察委控告错案错判追责(4)

2018-07-22 12:48:21 网络整理 阅读:79 评论:0

法制晚报:拿到国家赔偿后有什么打算吗?

李锦莲:我得先找个住的地方,总不能成天住在别人家里。但到底是去市里买房子,还是在老家自己重新建房子,我还没有确定。

法制晚报:除了房子,未来还有什么打算吗?

李锦莲:这个我还没有想法,我都快70岁了,有个房子住,过好这个晚年就算了。

析法

为何向省监察委提出控告?

李锦莲被判无罪出狱后,他和代理律师除了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之外,还向江西省监察委提交《刑事控告书》,控告内容是针对在李锦莲案中存在刑讯逼供、李锦莲妻子遭受刑讯逼供及其死因不明一事。

李锦莲申请4000万国赔 向监察委控告错案错判追责(4)

法制晚报记者在查询以往的错判案件后,并未发现有向监察委提出控告的案例,对此,记者采访了李锦莲案代理律师刘长。

法制晚报:外界认为李锦莲向监察委提起控告是错判案件中的第一例,为何我们会选择向监察委提起控告?

刘长:据我们了解这确实是首个向监察委提出对错判案件追责的刑事控告。主要一个原因是监察委成立不久,此前类似错判案件的追责都是向纪委部门或者检察院来提出,现在根据《监察法》和《刑诉法》,在错判案件中如果存在刑讯逼供、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行为,应该由监察委来管辖。而我们是依法向监察委提出刑事控告,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追责,而是认为被控告方存在违法问题,需要由具备管辖权的监察委来承接。

法制晚报:监察委接到控告后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刘长:根据法律规定,首先监察委要对控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将立案侦查。所以,目前只是我们上交刑事控告书的阶段,监察委还在进行审查核实,尚没有回复立案。

法制晚报:李锦莲案发生在1998年,距今已经超过19年了,新成立的监察委是否有权对以前的案件行使权力?

刘长:在这个案件上,监察委行使监察权没有法律障碍。监察委具备了依法立案侦查的权力,不会因为涉案人员工作调动或者是否退休而影响到法律追责,但可能会在诉讼时有法律追诉期的问题,不过不会影响监察委的追责权。

法制晚报:李锦莲及其女儿对于李锦莲老婆的死认为有争议,那为何不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侦查案件呢?

刘长:理论上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侦查其妻子死亡案件的调查。但李锦莲妻子非正常死亡,我们认为当时的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责任,所以向监察委提出会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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