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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声明放弃参保并签了协议,这份协议就因为违反法律而无效?

2018-07-26 04:02:02 网络整理 阅读:146 评论:0

今年7月,包括江苏省在内的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又上调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社保基数可谓是每年一涨,年年稳定地增长10%,快过了我们的经济增长水平,,更快过了我们工资的增长水平。以江苏为例,一个单位招录一个员工,如果以最低标准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一个月单位部分的支出大概要接近1500元,如果算上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妥妥地超过了2000元。看到这居高不下的用工成本,其实不少单位和个人都动起了自己的主意。

一些企业不愿意为员工缴纳高昂的五险一金,会私下和员工签订一份协议,协议的内容是员工自己放弃社保,单位以社保补贴的形式发放补贴给予个人一笔费用。那么这样一份协议是否有效力呢?员工还能不能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交社保呢?

员工声明放弃参保并签了协议,这份协议就因为违反法律而无效?

协议是否有效?

有效,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协议是在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胁迫、欺诈等手段),协议代表了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份协议可以看作员工放弃了参加社保的意思表示,也可以看作单位给予员工经济补贴的凭证。

是否能够投诉补交社保呢?

可以,因为国家有关于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强制性规定,在《劳动法》的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这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有规定,个人是可以就单位未社保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进行整改。从法理上来说,国家规定的法律效力高于双方合意的民事效力的,双方的协议内容不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员工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不可以,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未缴纳社保的行为可以看作是劳动者自己放弃造成的,根据法理中的诚信原则,经济补偿金是不予支持的。

如果补交社保,单位之前发放的社保补贴应该退回吗?

应该,但这不是劳动法的规定,这应该适用于民法的相关规定。在补缴费用时,单位承担单位缴费部分,个人有义务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并配合单位予以缴纳。如果双方就之前发放的社保补贴费用产生争议,用人单位可以凭协议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个人予以退还。

员工声明放弃参保并签了协议,这份协议就因为违反法律而无效?

这些情况在我之前的工作中常常遇到,其实也与媒体上宣传的说法还是有出入的。很多文章会断章取义地说劳动者就算签了放弃社保的协议也是没有用的,其实这种说法很片面。从法律角度来看,一份协议的一部分无效并不代表整个协议无效,有悖于法律规定的无效并不代表整个合同精神的无效。因此我还是建议劳动者不要随便签一些协议,任何签字都有可能会给日后的纠纷带来不利。虽然社保的费用高,但是钱不能省,交了这笔钱,会少了劳资双方的很多纠纷。

员工声明放弃参保并签了协议,这份协议就因为违反法律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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