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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银行长非法集资七千余万被判15年,过来看看他是咋骗人的..

2018-07-29 04:24:57 网络整理 阅读:67 评论:0

原标题:萍乡一银行长非法集资千余被判15年来看看他是咋骗人的..

李某(化名)原系某银行支行行长,2014年至案发前,李某在无实际经营、明知自己不可能偿还的情况下,利用其银行行长的身份,以帮银行客户“过桥”、银行揽储、资金周转等名义,承诺高息骗取社会不特定人员资金。且出具盖有其变造的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进行借款。

萍乡一银行长非法集资七千余万被判15年,过来看看他是咋骗人的..

(网络配图)

而到后期,李某所集资金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在归还前期借款、支付高额利息等,致使数额特别巨大的集资款无法偿还。后李某迫于催收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截至案发,李某共造成23名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7,876.94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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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李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李某系初犯、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遂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提起上诉,案件尚未生效。

来源: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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