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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在京首推“联合委托”工作模式,实现鉴定评估“提速降费”

2019-11-20 03:49:06 暂无 阅读:1728 评论:0

一起诉讼案件,可能要通过不同机构进行多次鉴定评估,有没有办法最大限度为当事人降低成本,减少等待时间?日前,海淀法院采取对外联合委托形式,对专门新问题进行鉴定评估,达成上述效果。海淀法院由此成为北京市首家推出对外联合委托鉴定评估模式的法院。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中,原告严女士称被被告韩先生撞坏了翡翠手镯,故诉至法院索赔。诉讼中,严女士表示手镯是朋友赠送,价值在20-25万元左右,但韩先生对此并不认可。对此,严女士也无法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本案只能启动鉴定程序。

由于双方当事人无法对手镯材质和手镯价值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正常的委托程序,应先委托质量检测类机构对手镯的材质进行评价,再委托评估类机构对手镯的价值出具鉴定意见。但如此一来,当事人不仅要交纳5000元鉴定费用,还要等待将近80多天才能拿到结果,这对于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来说实在“划不来”。

为缩短鉴定评估周期,降低诉讼群众的时间金钱成本,海淀法院对北京市高院机构名册进行梳理,对机构的资质、能力及背景进行深入调查,创新性的采取“联合委托”的形式,同时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进行材质鉴定、北京市京价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价格评估。

委托后,两家鉴定机构仅用了30天就出具了鉴定意见书,鉴定费也减少20%,并且在一份鉴定意见书中对手镯材质及价值同时出具结果。

拿到鉴定意见书后,严女士向法官表示了感谢,“在申请鉴定时还在犹豫,怕要委托两次鉴定时间会等很久,没想到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鉴定,海淀法院真的是从诉讼群众的角度出发,让我少跑了很多路,预交的鉴定费用也有所降低,真正的做到了司法为民。”

海淀法院在京首推“联合委托”工作模式,实现鉴定评估“提速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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