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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局医保,药企还能怎么做?

2019-12-14 21:17:31 暂无 阅读:1585 评论:0

▍来源: 医药经济报

▍作者: 宋一宁

12月12日,安徽省医保局发布《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明确今年12月31日前,在该省现行医保药品目录基础上将201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出局医保,药企还能怎么做?

先行消化五类品种

《通知》也明确了非国家药品目录的消化安排,具体来看,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完成第一批40%的消化任务,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完成第二批40%的消化任务,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完成剩余20%的消化任务,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全国统一的药品目录。

消化过程中,安徽省医保局将首先对国家卫健委公布的第一批20个重点监控药品在我省现行医保药品目录内的品种以及2017年谈判准入品种再次续约谈判未成功的4个品种进行切割,会在2020年6月30日前先行调出,然后消化国家2017版医保目录调出的品种、药监部门取消批准文号的品种,以及安徽省卫健委纳入重点监控的品种。 若以上消化品种数不足40%,将会组织专家对剩余品种进行遴选,确定调出的品种。

此前,在12月6日,天津市医保局下发《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关于对接2019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工作的通知》把20种国家重点监控药品以及本轮国家医保目录调整中被调出目录的品种均剔除省级医保目录。 加上近日广东省2019版医保目录也在业内流传,将包括重点监控药品在内的30个品种剔出目录。 业界人士预测,最快在2020年,重点监控药品将面临悬崖,而最晚在2022年,地方医保目录将成为历史。

专家指出,20种重点监控药品预计能腾出600亿元以上的资金,这部分资金想必会应用到“投入产出比”较高的药品支付中去。 他直言: “长期以来,很多中药饮片和制剂缺少确凿的临床证据,‘带金销售’现象横行。 而今无论从重点监控层面还是国家医保目录层面,都应进一步予以规范,加速市场优胜劣汰。 ”

院外市场搏机会

之前国家医保局重磅文件《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给地方医保目录增补为期三年的“缓冲期”进行整改,也有业界消息称,国家医保局已确定了省增补医保药品目录将按“442原则”在三年内消化增补药品,分别按各省增补数量的40%、40%、20%比例进行废除。 从安徽省的文件来看,按照“442”原则消化非国家医保目录品种将会迅速落地,比想象中来得更快。

实际上,自从2017版国家医保目录出台之后,业内已开始认为: “指望进入一个目录就实现高增长的时代早已远去。 在控费的大背景下,‘剩者为王’成为行业共识。 ”但同时,对于很多品种来说,不进入医保目录或省级增补,连活下去的机会都寥寥。

故相关人士指出,对药企,尤其是对于核心产品被国家医保目录剔除、或省增补产品未能进入国家目录的制药企业来说,当务之急,就是要认真梳理相关各省医保增补情况,把存量资源盘活。 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点方针:

1.“以时间换空间”: 据易联招采统计,2017年版医保目录出台后,全国仍有17个省出台了省级增补医保目录。 因此,这17个省的省级增补目录存量成为当下关注点。 按照目前医保局透露出的策略,各省级增补目录中涉及国家重点监控目录(20种)和地方重点监控目录的企业,应做好“硬着陆”准备。

2.“下沉基层”: 以乡镇卫生院为代表的基层终端市场,部分基本药物严重缺少,临床需要亟待满足。 之前,黑龙江等省份发布文件,在基层适度放开非基药,或对基层长期以来的用药难现象予以缓解。 故在取消地方医保目录增补的大环境下,符合基层用药特点的品种,要下沉到基层;

3.“外移药店”: 在取消地方医保目录增补的大环境下,地方增补目录中符合DTP零售特点的品种,可以尝试在3年内逐步将核心市场外移到药店。 但在山东、上海、浙江、广东先后出台相关医保零售药店采购改革的方案的背景下,此举或仅能帮助相关企业实现“软着陆”。

业内人士认为,医保作为最大的药品支付方,生产企业若想要与医保做生意,需要换位思考一下: 什么药才是医保管理局愿意支付的? 总而言之,在医保全面控费的大背景下,未能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和相应企业,不妨在广阔的院外市场闯一闯,或许还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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