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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新三板银行的股权纠葛:第二大股东失信、新股东违规质押被监管否决资格

2018-08-09 10:46:56 网络整理 阅读:183 评论:0

一家新三板银行的股权纠葛:第二大股东失信、新股东违规质押被监管否决资格

今年1月,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刚过半年,就有银行股东因违规质押被不予核准变更股权。

其背后,是一个复杂的故事:一家三板挂牌银行——新疆喀什农商银行原第二大股东——新疆同维投资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所持喀什农商银行的股权拍卖给德展金投集团;德展金投集团完成工商..登记后,将银行股份质押给包头农商银行,,为其子公司融资;当地银监分局认为德展金投集团作为股东违反承诺,否决了其股权变更申请。

8月8日,新疆喀什银监分局公告,不予核准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变更股权。该公告称,德展金投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向喀什农商银行董事会申请备案的情况下,将3500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6.90%)全部质押给包头农村商业银行,为其全资子公司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得1944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德展金投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承诺、公司章程及《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的相关规定。

喀什银监分局审查认为,其不符合《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不予核准德展金投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新疆同维投资有限公司3500万股股权的变更申请。

一家新三板银行的股权纠葛:第二大股东失信、新股东违规质押被监管否决资格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以“喀什银行”(证券代码:871122)的名义在新三板挂牌。该行6月20日公告称,公司股东德展金投集团有限公司质押3500万股,质押股份用于借款,质押权人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该公司未事前告知本行质押具体事宜,影响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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