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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再遭环保处罚 重要子公司被责令关停

2018-06-13 23:56:12 网络整理 阅读:125 评论:0

辉丰股份再遭环保处罚 重要子公司被责令关停

辉丰股份(002496,SZ)在6月13日公告称,子公司华通化学近日收到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对连云港华通化学有限公司关闭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华通化学)。告知书显示,华通化学未经批准,擅自将生产三氟氯菊酸产品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托运至化工园区外非法处置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报经县政府批准,现责令公司自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立即采取措施自行关闭到位。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业绩收入来看,华通化学是辉丰股份旗下营收最大的子公司。另外,自今年4月开始,辉丰股份屡因环保违法问题遭遇处罚。

因违规处置废水

公告显示,今年3月18日,江苏省灌南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至连云港市华通化学进行现场检查,华通化学正在生产产品三氟氯菊酸。经调查确认,公司擅自变更三氟氯菊酸产品项目环化工段工艺,将原料叔丁醇钾替换为叔丁醇钠,常压蒸馏后增加水洗工艺,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更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三氟氯菊酸产品项目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已正式投入生产;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将生产三氟氯菊酸产品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托运至化工园区外处置,该废水经检测含有毒物质。

辉丰股份表示,华通化学将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华通化学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后续人员安置、资产处置等工作。

2011年10月,辉丰股份出资2470万元认购华通化学新增股权,占增资完成后股本总数的52%。时隔一年,辉丰股份以2305万元收购华通化学原股东持有的48%股权。自此,华通化学成为辉丰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在今年4月23日晚间,辉丰股份对外发布关于子公司及其相关管理人员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旗下子公司华通化学及其公司管理人员近日分别收到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对华通化学罚款450万元,同时对个人罚款20万元,合计罚款4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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