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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强我国本土信用评级机构正当其时 ——访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骆沙鸣(2)

2018-06-26 11:44:20 网络整理 阅读:196 评论:0

一是我国应拿起法律武器,对美国三大信用评级机构展开必要的系列诉讼,更主动地打破标普、穆迪和惠誉的国际评级市场垄断格局,谋求我国信用评级机构能在主权信用评级和跨国企业评级中有一席之地,并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技术更准确地揭示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合理增减持美元外汇储备,避免我国外债缩水蒸发。

二是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应加强自律,按市场规律办事,自觉履行金融市场监督、风险预警和促进金融市场稳定的职责,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

三是在加大改革开放的同时,应从支持和监管规范入手,打造适合评级机构发展外部环境,尽快改变我国评级机构市场份额被外资机构侵蚀现状,,同时强化有利于我国本土信用评级机构发展的制度建设,从控股比例、业务范围、行业限制等方面规范外资信用评级机构发展,不断完善信用评级行业准入退出机制、市场评价机制、信息披露机制等。

四是应促进评级机构与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加强相关新型智库建设,加大人才培养与技术研发应用,提升评级机构的非评级业务收入占比和改变“发行者付费”模式,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评级方法和能有效化解利益冲突的经营模式。建立并持续完善相关内部信息数据库。逐步完善评级审核及后评价等评级制度。

五是加快我国国内债券市场培育,做大信用评级市场容量和提升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实践与结果检验等“声誉资本”,提升我国信用评级国际金融话语权,借“一带一路”倡议强强联合,做大做强我国本土信用评级机构。

做强我国本土信用评级机构正当其时 ——访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骆沙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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