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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年报四宗违规 福建证监局责令整改

2019-06-12 21:23:23 暂无 阅读:1604 评论:0
永安林业年报四宗违规 福建证监局责令整改

图片起原/SENYUAN森源家具官网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张洁)6月12日,福建省永安林业(集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林业”)发布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体)股份有限公司接纳责令纠正的决意》(以下简称“决意”)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永安林业2018年年度申报中存在四宗问题,包罗年报中未说起审计机构出具的保属意见、未流露首要产物及其用途等。福建监管局要求公司应在收到决意书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流露,在 30日内向福建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申报。

通知显露,永安林业有四宗问题违反相关划定,并一一列出。首先,2018年度永安林业被审计机构出具了保属意见的审计申报,但年度申报“第一节主要提醒、目录和释义”中未声明“管帐师事务所为永安林业出具了保属意见的审计申报,永安林业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具体解说,请投资者注重阅读”,不相符《公斥地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流露内容与花样准则第2 号——年度申报的内容与花样(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年报内容与花样准则》)第十六条第四款的划定。

第二,2018年年度申报第三节“公司买卖提纲部门”中的“申报期内公司从事的首要买卖”部门未流露“申报期内公司首要产物及其用途、经营模式、首要的业绩驱动身分等内容”,也未流露“申报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成长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等内容,不相符《年报内容与花样准则》第二十三条划定。

第三,2018年年度申报第四节“经营情形商议与剖析”中的“研发投入”部门未流露公司今年度所进行研发项目的进展,不相符《年报内容与花样准则》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3点的划定。

第四,2018年年度申报第四节“经营情形商议与剖析”中的“首要控股参股公司剖析”流露了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的部门情形,但未介绍该公司主营买卖收入、主营买卖利润,未对公司业绩波动情形及其更改原因进行剖析,未参照上市公司经营情形商议与剖析的要求对该公司经营情形进行流露,不相符《年报内容与花样准则》第二十七条第(六)项的划定。

永安林业这四宗问题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流露治理法子》第二十一条第(十)项的划定,依据《信息流露治理法子》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划定。第二十一条划定第(十)项划定为:中国证监会划定的其他事项。而《上市公司信息流露治理法子》第五十九条划定第(一)项就是责令纠正。是以,福建监管局决意对永安林业接纳责令纠正的行政监管办法,要求永安林业接纳切实有效的办法进行纠正,增补履行信息流露义务,接纳有效办法提拔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流露水平等。

2018年年度申报显露,永安林业营业收入为7.5亿,净利润为-13.45亿,个中,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为2.9亿,净利润为-30613.50万元,即标的资产的净利润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首年显现大幅下滑。

值得注重的是,5月24日,深圳证券生意所发布了对永安林业的年报问询函,对永安林业的..雅面进行了“拷问”,包罗永安林业全资子公司2016年和2017年财务报表数据更正、重大资产重组后的业绩赔偿、保属意见涉及事项及经营状况等。个中,对全资子公司森源家具相关事项的问询成为重点。

图片起原 SENYUAN森源家具官网截图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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