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滞纳金能够不做管帐分录吗?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社会保险滞纳金是怎么发生的,正所谓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社会保险滞纳金: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划定:用人单元单子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日缴纳或许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过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费滞纳金的缴纳是若何划定的?
答:凭据相关划定:
用人单元单子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日缴纳或许补足;
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过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营业外支出是指不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运动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应从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支出.
社会保险滞纳金的管帐分录怎么编制?
答:社保缴费滞纳金,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科目.
需要看是新准则照样旧准则;
执行了新准则的:
补交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元单子部门)
借:其他应收(付)款--社保(小我部门)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支出
贷:银行存款-**行
计提时:
借:治理费用--社保(单元单子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元单子部门)
注重:公司部门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小我部门、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
未执行新管帐准则的:
借:治理费用/发卖费用/制造费用等--社会保险费(单元单子部门)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小我部门)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支出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