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工资应该这样算,大多HR都算错了

2019-09-15 08:01:13 暂无 阅读:1955 评论:0

一大早薪酬主管徐嘉欣来到我的办公桌前对我说,“昨天一个员工说我们工资给他算错了,说是公司要补他工资,不然,他就要去告公司聚敛工资。”我不耐性地说,“公司不会无故聚敛员工工资,薪酬不是你负责的吗?究竟有没有少算人家工资你最清楚啊!”

小徐立即说:“我没有给他算错工资,我是按照我们人力资源部划定给他较量工资的,但如今发现的确有点问题。”“有点问题,什么意思?”我问道。

“是如许的,这个员工工资是6000元/月,7月份他请了8天事假,他7月份工资就是6000-6000/21.75*8=3793.1元。”

“对的啊,他请了8天事假,当然应该减去8天工资啊!”我追问说“这有什么问题呢?”

“然则这个员工给我说他算的他7月份工资应该是4137.9元。”

“他是怎么算出来的啊?”

“他的算法是如许的,7月份23个工作日,他告假8天,上了15天班,应该是6000/21.75*15=4137.9。”小徐又增补道,“这个员工对照难缠,也喜欢较真,多次发生过因工资较量而与薪资人员起争执的事情,如今我也说服不了他。”

工资应该这样算,大多HR都算错了

听到这,我意识到两种算法都没有问题啊,但究竟是纷歧样的,公司的算法是反算法,员工的算法是正算法,这个该若何处理呢?此时,我灵机一动说,那就按照7月份当月的应出勤天数作为较量基数,如许算一下呢?

小徐拿其较量器算了算是3913元(6000/23*15=3913)。

看到这,我更迷惑不解了,同样的一个事实,月工资算出来怎么有那么多数字啊!哎,劳动法真是太纷繁复杂了,没想到这么根基和这么简洁的一个事情,碰到较真的员工就会酿成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在我感慨之时,小徐又说,“我为了这个事情专门查了好多资料,无论是正算法照样反算法都存在错误理之处。”

“错误理之处?什么情形?”

小徐又进一步注释说,“就拿这个员工的情形来说,若是按正算法是:工资=月薪÷21.75×出勤天数,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假如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则其月工资6000÷21.75×22=6068.97元。该月告假一天,工资反而比月薪6000元多了68.97元,这合理吗?”

“嗯,的确有问题”我赞同说,“那反算法的问题呢?”

“若是按按反算法是:工资=月薪一月薪÷21.75×缺勤天数,假如当月员工只出勤1天,请事假22天,按反算法,则6000-6000÷21.75×22=-68.97元。该员工上一天班,等于白干了1天,还要倒贴公司68.97元,这也显着错误理?”

工资应该这样算,大多HR都算错了

还真是问题不少?问题出在哪里呢?较量月工资究竟是按照当月实际应出勤天数算,照样应按照21.75天较量?是按照正算法折算工资,照样按照反算法呢?

真是一头雾水!

固然有时对喜欢较真的员工对照反感,但经由这么一折腾发现作为一个资深的HR的确没有很专业的来较量工资,让人抓住了把柄,本身没有高明的专业能力就不克怪别人事情多。

一下这么多问题,我也一时找不到解决方案,就对小徐说,“你把我们俩适才发现的这些问题整顿一下,然后向劳达laboroot的专家进行咨询,看他们怎么说,然后我们再确定一种正确的计薪体式。我这边正好还有个会议要列入,今天就先如许吧!”

工资应该这样算,大多HR都算错了

【劳达laboroot专家提醒】

1.说到月工资的较量,必需先厘清“20.83”与“21.75”的关系

20.83是月轨制工作日

即(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节沐日)÷12个月=20.83天。它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时间是20.83天这一事实,无其他感化。

21.75天是计薪日

即(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日薪=月工资收入÷21.75(月平均计薪天数)时薪=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

“21.75”是在较量日工资尺度、小时工资尺度时使用(较量加班工资的根蒂)。但实际上,每月的实际计薪天数并不是21.75天。

21.75仅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

2.用21.75折算出日工资,在存在缺勤状况下,不管正给照样倒扣,都邑出问题。

焦点问题在于,每月平均计薪天数和实际计薪天数并纷歧致!

基于支付的劳动时间与获得的工资数额一致的理论,每月工资源来不该当沟通。但实践顶用人单元单子的设定的月薪尺度平日是固定的,即每月统一尺度。

因为每月实际计薪天数并纷歧致,有些月份计薪天数能够达到23天,有些月份计薪天数或者只有20天,而人社部的21.75倒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

如许具体到某一个月,月平均计薪天数和月实际计薪天数发生辩说,但月工资却执行的是统一尺度,就显现了看似荒谬的结论。

工资应该这样算,大多HR都算错了

3.准确的较量方式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法定节沐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沐日天数)

如:月薪6000,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

正算法:6000÷21.75×22×(21.75÷23)=5739.1元

反算法:6000—6000÷21.75×1×(21.75÷23)=5739.1元

4.今朝也有一些实企业涉及缺勤状况下的薪资折算不使用21.75较量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较量。

这也可行。

究竟司法律例并不强制要求企业必然按21.75来较量月薪。

更多较量公式:

歇息日加班工资

加班费的几多与工资基数有关,也与劳动合同商定的工作时制有关。

歇息日天天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200%

法定节沐日天天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300%

年休假天天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300%

耽误工时加班费

用人单元单子依法放置劳动者在尺度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该当按照下列尺度支出劳动者加班工资:

在日尺度工作时间以外耽误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出加班工资。

确定加班工资的较量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商定的,凭据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商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地点岗位相对应的工资尺度或按集体合同商定执行。

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的较量,首先必需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较量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较量系数。

1、病假工资的较量基数一样为不克低于最低工资尺度的80%,具体凭据内陆政策执行;

2、病假工资的较量系数按照医疗期来较量:

(1)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元单子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 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元单子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 医疗期较量应从病休第一天起头,累计较量。

(4) 病休时代,公休、沐日和法定节日包罗在内。

3、病假工资较量公式:

(1)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较量基数X响应的病假工资的较量系数;

(2)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较量基数除以单月计薪日X响应的病假工资的较量系数。

4、分歧城市对于病假工资较量基数和较量系数划定分歧,具体依据内陆政策执行。例如深圳市划定,用人单元单子该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尺度工资的60%支出员工病假时代工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