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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有权要求庭审网络直播吗?

2018-12-03 04:11:48 网络整理 阅读:105 评论:0

▐ 撰文/陈正 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

当前,网络直播很火,但是娱乐甚至消极的成份居多。而在司法领域,庭审网络直播也逐渐红火起来,只是法官、检察官、当事人和律师们可不是为了争当“网红”,这关涉诉讼的一个基本原则——公开审判,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话题。

被告人有权要求庭审网络直播吗?

庭审网络直播是一个新事物,自然会遇到新问题。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是:

被告人有权申请或者要求庭审网络直播吗?

这个问题在刑事庭审之中的“斗争”更为激烈,很多被告人非常渴望进行直播,但是部分法院却不愿或者不敢进行直播。

庭审网络直播究竟是什么,它是法院的权力,还是被告人的权利?

我国民事、行政、刑事三大诉讼法均规定了公开审判的原则: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等少数情形以外,其他绝大多数都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审判对应的是秘密审判,其对于司法公正的作用不言而喻。

传统的公开审判主要是指公民可以到法庭旁听法官的审判活动,其局限性显而易见:

➢ 普通案件,公民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即使法庭敞开大门,也没有多少人有闲工夫去旁听;

➢ 热点案件,法院因法庭旁听席位有限,往往又无法满足广大公民的旁听需求。

最终,公开审判往往会流于形式。

特别是一些重大敏感的刑事案件,法院常常会以旁听席位有限为由,通过发放旁听证的方式来“限流”,有的甚至会找一些“群众演员”来挤占旁听席位,如此,法官就可以“控制好”庭审活动,以避免节外生枝。

而庭审网络直播或将彻底打破这种僵局。

一方面,在直播镜头面前,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等各方的行为将得到更好地规范;

另一方面,摆脱了时空限制,公民可以随时随地观看庭审,司法的参与度和透明度也将获得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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