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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保护的中国实践(4)

2018-06-02 06:41:20 网络整理 阅读:79 评论:0

我们常说“非遗即生活”。正是因为过去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所以非遗才会失去存在的载体,面临传承危机。包括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内的各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实践,重建了以非遗为中心的生产生活方式,修复了当地的文化生态。这其中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以人为本,让民众从非遗传承与保护中受益。那样才能让非遗保护深入人心的同时,重建人们对于特色文化、区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认知和自信,从而达到自觉践行和保护“自己文化”的目的,从而让非遗传承进入自我发展的良性轨道。

3.整合多方资源形成保护合力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独特性在于,把文化遗产、环境、人等因素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量,努力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体现了中国人的聪明和智慧,是中国人在非遗保护中的创新。在毫无经验可资借鉴的情况下,我国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已走过了十年,形成了非遗保护的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

通过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大量包括非遗在内的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了有效保护。比如,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唐卡艺术为代表的热贡艺术,不仅得到较好保护,而且获得了全面发展,让区域内藏族和土族群众一起受益;通过整体性保护,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区的开渔开洋活动及与之相关的传统街区、活动场所、活态的祭祀和感恩性活动、与生活相关的饮食、技艺、艺术和节日文化等,都得到了更好的传承和发展,区域内的传统渔文化得到了传承发扬;而三个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则让当地民众的客家文化保护意识普遍觉醒,民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获得空前提高。

尽管我国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和经验,但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所以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有的地方还未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和工作考核目标,生态保护区建设只依赖中央财政,地方支持不足。有的地方的文化行政部门在生态保护区规划制定中过分倚重规划编制单位,自主参与度不够,导致规划过于理论化,操作性不强。此外,总体规划批复后,由于地方人力、财力限制,部分规划事项未能如期实施也无问责机制,规划的约束力不够。

未来,应加强资源整合,统筹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加强当地社会组织的动员工作和实质联系,通过与社会组织、企业和学术研究机构等开展合作,鼓励社会组织自觉、积极开展非遗传承,最终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良性动力传递机制。

(作者:陈华文,系浙江师范大学教授)

作者:作者陈华文 系浙江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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