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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制定的这三部宪法,一以贯之坚持党的领导

2018-09-27 09:00:00 网络整理 阅读:88 评论:0

新中国制定的这三部宪法,一以贯之坚持党的领导

..宪法 (图源:东方IC)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承担着对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等事关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全局性问题作出规定的主要任务。在中国,中国..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对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宪法必然要予以记载和确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形成和巩固,宪法也将坚持党的领导这一行之有效的政治原则作为最高法律规范巩固下来。同时,对于如何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宪法也展现了逻辑结构上的协调一致和立法语言上的鲜明风格。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制定了“五四宪法”。这部宪法主要是在序言中体现坚持党的领导的要求。宪法序言是中国宪法的灵魂,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通过宪法的形式对国家历史、现实与未来的共识的宣示,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五四宪法”序言指出,“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领导下,在一九四九年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因而结束了长时期被压迫、被奴役的历史,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我国人民在建立..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这就从历史的角度确认了党的领导地位,强调党的领导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

在继承“五四宪法”精神和立法体例的基础上,“八二宪法”对坚持党的领导的表述又有了新发展。首先,深化了对坚持党的领导重要意义的历史叙事。宪法序言更加全面地回顾了中国自1840年以来的历史,高度评价和肯定了党的领导在新中国建立、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伟大作用。其次,在论述“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都是中国..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之后,站在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制度逻辑相统一的高度,提出“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党的领导成为一条规范性更加明确的宪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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