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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法律究竟在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2018-10-07 03:35:09 网络整理 阅读:115 评论:0

一部法律究竟在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法律施行时间一般有六种情况:

第一是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时间、公布时间与通过时间同步。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由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是法律另定时间施行,该时间是确定的一个时间,是法律公布后经一段时间后的具体时间。我国多数法律都采取这种形式。比如,..社会保险法由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是法律公布后先试行或者暂行,经试行或者暂行一段时间后,由立法机关予以修改调整补充,经通过为正式法律后,公布施行。在试行或者暂行期间,法律也有约束力,如1982年通过的《民事诉讼法(试行)》。目前,类似的试行法律已经非常罕见。

第四是规定一个法律的生效日期取决于另一个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时间,如1986年《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本法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实施满3个月之日起试行。"在《企业破产法》公布时,《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还没有制定出来,因此《企业破产法》开始施行时间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施行之日后3个月,具体为1988年11月1日。这种情形可以说是独一无二。

第五是法律自公布之日的次日起施行,施行时间、公布时间与通过时间同步,施行时间晚一天。比如,,《..国家情报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自2017年6月28日起施行。这就是自公布之日的次日起施行。当然,该种情况也有观点将其直接并入第二类。

第六是法律整体确定一个施行日期,部分条款可以适用另一个施行日期。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由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是,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本决定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这就意味着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部分条款是提前到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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