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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司改,检察官须知15件事(2)

2018-07-25 16:35:37 网络整理 阅读:105 评论:0

[解读]这两项制度,无疑对检察长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未来的检察长不仅要能胜任行政工作,还要成为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专家能手。

4. 关于新型办案团队

“要以审判和检察业务的实际需求为引领,建立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新型办案团队,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解放和发展司法生产力。”

[解读] 专业!专业!专业!重要的事情说三次。在未来,专业化的新型办案团队将成为司法办案资源配置的主要形式,如何成为某一类案件的专家,将是每一个检察官都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5. 关于司法辅助人员

“要建立司法辅助人员正常增补机制,严格落实未入额人员转为助理的规定,完善聘用制司法助理、书记员招录管理机制,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不足问题。”

[解读]随着聘用制司法助理、书记员的不断招录,未来的员额检察官将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的精力放到案件的审查中去。

6. 关于检察官与辅助人员的关系

“要理顺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关系,探索实行双向选择、联动考核机制,赋予法官检察官对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分配权、考核建议权,增强团队协作性和战斗力。”

[解读] 员额检察官将被赋予更多的管理权限,既能分配任务,又可以对考核结果提出建议。

7. 关于自律

“要积极探索法官检察官自律机制,强化办案团队、合议庭管理职责,完善专业法官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管理..,促进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解读]一个机制、一项制度、一个..,这三项新事物都是为了能让检察官能够更好地实现自律。还记得今年世界杯上的C罗吗?自律带来自由嘛。

8. 关于绩效考核

“要把‘指挥棒’立起来,坚持以办案数量为主,结合案件难易程度、办案质量效果,科学设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司法人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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