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将省水利厅旱灾防御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通知》。
详情如下↓↓
关于将省水利厅旱灾防御应急响应
提升至Ⅲ级的通知
(皖水明电〔2019〕35号)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
受降雨和来水持续异常偏少影响,我省淮河以南大部发生中度干旱、大别山区及沿江部分地区发生严重干旱,淮河以北地区墒情逐步变差。气象部门预报11月份淮河以南降雨较常年偏少,其中沿江江南偏少2成以上,旱情将进一步发展,全省旱灾防御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安徽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省水利厅决定自2019年11月10日14时将旱灾防御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请你局(单位)进一步牢固树立抗大旱、抗久旱思想,强化旱灾防御责任落实,加强旱情监测预警,滚动会商研判,科学调度水工程、统一调配水资源,千方百计开辟新水源,加强技术服务,多措并举,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确保城镇供水水源,保障农业生产用水,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和影响。
安徽省水利厅
2019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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