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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的钱嶫

2018-09-07 03:55:30 网络整理 阅读:143 评论:0

在江苏省南通市南郊狼山上,竖立着两块明代嘉靖皇帝敕令的青石碑刻,虽历经岁月的侵蚀,但上面的文字依然清晰可读,上面刻着对时任监察御史钱嶫的两道命令。

秉公执法的钱嶫

一道颁发于嘉靖十八年(1539年),命令钱嶫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前往居庸关至龙泉关一线边关,检查驻军及关隘、军械等修造情况,并规定如实附图报告。敕令对钱嶫此次任务掌握的权限有明确的要求:“其守关官军,或投托买闲,不服调遣,尔即拿问如律,应奏请者具奏拿问。若分守、守备等官有背公徇私、阻碍行事,及罢软疾弱、不堪任事者,,听尔指实奏闻处治。尔受兹委托,尤须持廉秉公,正己率下,使边关巩固,武备修举。”地方志中钱嶫的传记里记载,钱嶫完美完成了朝廷交给他的任务。

另一道敕令则颁发于嘉靖二十年(1541年),命令他以广西巡按监察御史的身份,在不妨碍原务的同时巡查各地军械制作维修实情,发现欺瞒行为就严加拿问,同样也对他履职提出了要求:“尔受兹委任,须不惮勤劳,躬亲遍历校阅,务臻实效。毋或循袭故常,展转推托,虚应故事,自贻罪愆尔。”钱嶫此次巡查军械的情况如何,尚未见到很明确的记载,但巡查时却发现了靖江王的劣迹,钱嶫对此如何处置,下文自有分解。

钱嶫何许人也?钱嶫乃明代通州(今南通)人,字君望,嘉靖十一年(1532年)进士,由此进入仕途,由于他秉公执法,得到官民好评。翻阅史籍,还有不少钱嶫忠实履职的故事,值得我们一一道来。

嘉靖十一年,钱嶫出任抚州推官,虽然只是个七品小官,可他却大有作为,一方面..冤狱,一方面剔除官府蛀虫,恪尽职守地治事,直到父亲去世才离任回家守制。等到守孝期满,钱嶫改任永平府的理刑推官。在永平,他多能原情处理案件,遇到岁荒,他更积极设法赈饥,以致救活者达数万人,他也因政绩优秀而被擢升为浙江道监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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