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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尉张释之故事两则

2018-11-15 07:05:15 网络整理 阅读:196 评论:0

汉文帝刘恒前三年,也就是公元前177年,张释之被任命为廷尉。《资治通鉴》卷十四上记载了关于他的两个故事

有一天,汉文帝出行经过中渭桥。突然,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惊动了龙辇上的马匹,车驾震动。文帝大怒,于是命令骑士追捕,并将这个人送交廷尉治罪。

张释之接到这个“案子”,经认真处理,向汉文帝奏报处置意见:“此人违反了天子出行时清道止行的规定,当处罚金。”

汉文帝阅后发怒说:“此人直接惊了朕龙辇上的马,要不是这匹马脾性温和,后果不堪设想!可张廷尉却仅判他罚金!”

张释之入朝禀奏:“法,国之公器。这个案子依据现在法律的规定就应该这样定罪处罚,如若加罪重判,,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众。”

过了一会儿,张释之接着说:“在此人惊动马匹之际,如果皇上派人将他杀死,也就算了,因为这是天子的命令。但现在,这个人已经交给了廷尉,廷尉是天下公正的天平,稍有倾斜,天下用法就可轻可重,没有标准了,那天下的老百姓该怎样作出各种行为呢?!请陛下深思。”

汉文帝思虑半晌,说:“廷尉的判决是对的。”

过了一阵子,有人偷盗了祖庙汉高祖刘邦神位前的玉环,被抓捕到案。汉文帝大怒,交给廷尉治罪。

张释之严格按照“偷盗宗庙服御器物”的相关律条,判处案犯在街市公开斩首。

汉文帝大怒说:“此人竟敢盗窃先帝器物,实属大逆不道!朕将他交给你张廷尉审判,是想你将他诛灭全族,而你却仅判他一人死罪,这是违背朕敬奉宗庙的本意的。”

张释之见皇帝震怒,免冠顿首谢罪说:“将此一人判处死罪,就已经够了,因为依法就应该这样判。况且,同样的罪名,还应当视情节轻重区别对待。今天此人偷盗宗庙器物被灭族,若万一来日有愚昧无知之徒,从高祖的长陵上取了一抔土,陛下您将怎样给他加以更重的处罚呢?”(因为已经没有比诛灭全族更重的处罚了)

文帝默然,向皇太后说明了情况,批准了张释之的处置意见。

廷尉张释之故事两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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