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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推荐 绝世珍品《元末明初青花龙纹三足笔洗》(2)

2018-06-20 23:07:29 网络整理 阅读:205 评论:0

武宗(1308—1311年)以后,历仁宗(1312—1320年)、英宗(1321—1323年)以至泰定帝(1324—1328年),元朝的政治日趋腐朽。从武宗至大元年(1308年)至顺帝元统元年(1333年)二十五年间,换了八个皇帝。由于争夺帝位,蒙古贵族之间长期相互倾轧,往往演成内战。比如元英宗时的“南坡之变”,文宗时的“天历之变”等。这时,国家军政大权已经转移到握有实力的蒙古大臣之手。

腐败严重

元朝末期,贪污剥削愈来愈严重。政府卖官鬻。元朝末年,土地高度集中,蒙古贵族已完全成为封建的大地主,各自占有大量的田土。元泰定帝孛儿只斤·也孙铁木儿在其即位以前,曾献给朝廷七千顷土地,元顺帝时,公主奴伦陪嫁的土地由朝廷转拨给大臣伯颜的也有五千顷。

献纳和拨给的土地尚如此之多,,占田的实际数量当然更多。元朝皇帝为了笼络蒙古王公,一登帝位,就把金银和田土分赐给他们。元世祖时,政府赐给大臣田一次不过百顷,以后增至千顷、万顷。以前赐田多在北方,后来更转向江南大部分如苏州等膏腴之区了。 蒙古贵族把从农民那里收夺来的土地,再以苛刻的条件租给农民,用租佃的方法进行剥削。元武宗时,“近幸”为人请田一千二百三十顷, 每年收租五十万石,平均每亩要收四石, 这样苛重的剥削,必然要陷农民于死地。淮南王的家人也在扬州广占田土,时常派人纵骑至各乡“索债征租,驱迫农民,剽掠麦禾” 。元文宗时,大臣燕帖木儿请求皇帝把苏州一带的官田包租给他的兄弟和女婿,再由他们转租给农民。汉族地主兼并之风与日俱增。福建崇安县有田税人户共四百五十家,纳粮六千石,其中五十大家即纳粮五千石,占全县纳税户九分之一的地主大户,竟占有六分之五的土地。 在江南地区,田主除向佃户征租外,还随意向佃户征收丝料,勒派附加粮,甚至迫使佃户代服差徭。有的地主还用飞洒、诡寄等办法躲避差役,赋役不均的现象非常严重,其结果是“大家收谷岁至数百万斛,而小民皆无葢藏”。在北方地区,由于赋役不均,也是“富者愈富,贫者愈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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