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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的后人在民国-以史为鉴留今人思考(2)

2018-07-19 04:30:46 网络整理 阅读:61 评论:0

1927年..到上海后,逐步对晚清遗老的财产实行没收和监管政策。

1927年5月,就派张静江清查整顿招商局,后来因为招商局隶属于交通部管,所以又由交通部长王伯群担任监督。李国杰这个董事长就成了王伯群的下属,成了由王伯群任命的监督办公处总办,1928年又成立了总管理处。1929年又宣布招商局从此直属国府,由国府派专员负责整顿。

与此同时,其他前清遗老们也开始日子难过。1929年9月28日,由江苏省政府主席钮永建训令上海县,宣布没收盛宣怀财产。10月5日,又有上海特别市市政府的通告:奉国民政府令,前清故吏盛宣怀侵蚀公币,证据确凿,应将所有遗产一律查封没收。令盛氏后人及与盛氏财产有关之公司、行号、典当等等,据实具报盛氏遗产。政府采取了强硬的态度,盛家在招商局的“三杆枪”(盛恩颐、盛重颐和盛升颐都吸食鸦片)就没辙了,他们在招商局的位子保不住了。

对待李家,国民政府的主要目标对准了李国杰。因为李家的作风不如盛家洋派,主要财产还是安徽老家的土地,房产主要集中在合肥和芜湖。安徽方面已经向李家索要了六十万元军饷。南京和上海的政府大员,自然看不上那些安徽的地皮,对李家在上海的其他人员他们不熟,李国杰目标大,那就抓李国杰好了。

经王伯群从中周旋,李国杰表示同意由政府监督。谁知他一松口,南京政府就派了个赵铁桥出任总办,到招商局内部真的来“监督”他了,把他晾在一边了。赵任总办之后,有政府作后台,大权独揽,李国杰不得不处处防范、退让,日久便生怨尤,摩擦不断。国杰在向汇丰银行借款的过程中,有“声明并无中佣,但开支酬劳计二十余万两之巨,内中一部分为其本人所得”的问题。还有在1927年年终,为自支酬劳银五千两私用的事情,把他告上法院(《招商局总管理处控告招商局董事长兼任积余公司经理李国杰刑事诉状》),这下把李国杰惹恼了,下决心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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