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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诸君求学,当引以为鉴

2019-09-07 21:48:44 暂无 阅读:1952 评论:0

《伤仲永》

宋·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长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怙恃、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货泉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祖先还家,于外氏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克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外氏问焉。曰:“泯然世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世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斯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世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世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世人罢了耶?

《伤仲永》:诸君求学,当引以为鉴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公民,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熟悉书写对象。突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器材。他的父亲对此感应诧异,就向邻人那边把那些器材借来给他。

仲永马上写下了四句,并本身题上本身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怙恃和联结同宗族的工资大旨,给全乡的秀才欣赏。此后,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马上就能完成,而且诗的文采和事理都有值得赏识的处所。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应非常惊异,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看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如许有利可图,就天天率领着仲永四处拜望同县的人,不让他进修。

我听到这件事良久了。明道年间,我追随先父回抵家乡,在舅外氏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克与早年的名声相等。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外氏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形,回覆说:“他的才能消散了,和通俗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晓聪慧,是先天获得的。他的先天,比一样有才能的人要精良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寻常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获得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寻常的人;那么,如今那些正本就不生成伶俐,正本就是寻常的人,又不接管后天的教育,岂非成为通俗人就为止了吗?

《伤仲永》:诸君求学,当引以为鉴

【配景】

天圣三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追随父亲回金溪投亲,在舅外氏碰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

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伶俐。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投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莅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鉴赏】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解说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不然就将复为世人,进而解说未受之于天者,正本就是世人,若是不受之于人,生怕连作“世人”也难,并且强调了后天进修的主要性,示意了王安石早期朴实的唯物主义思惟。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恰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世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

这篇论说文,先叙后议,在事实论述的根蒂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办事,后背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刻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练。说理之透辟,安石散文气势在此已露出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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