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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城事」饭店禁止自带酒水 霸王条款依然存在

2020-01-18 18:32:51 暂无 阅读:1204 评论:0

最近,市民李先生给我们打来热线电话,向我们讲述了他最近的烦心事。两天前,李先生在一次宴请朋友的聚会上,自带酒水的做法,被服务员拒绝,饭店的这种做法,算不算“霸王条款”呢?视频链接

「齐齐哈尔城事」饭店禁止自带酒水 霸王条款依然存在

记者来到了李先生所说的建华区的一家名为“吕屯大铁锅锅台菜”的饭店。记者想要点一份68元的鱼锅套餐,当问起是否可以自己带酒水时,却被服务员告知,特价套餐不可以自带酒水。

特价不可以自带。

特价套餐不可以自带酒水,这种做法合适吗?随后记者又来到了旁边的一家名为“吕屯大铁锅烤肉超市”的饭店,服务员告诉记者,他家无论点什么餐,都不可以带啤酒。

其他带什么都行,就是不能自己带啤酒。

那么,商家禁止自带啤酒的做法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呢?(字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综上所述,吕屯大铁锅餐饮的做法算不算“霸王条款”,相关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呢?我们的栏目也将持续关注。

齐齐哈尔市新闻传媒中心

看齐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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