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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候..养房子,老了房子养我们是否可行?(3)

2018-08-11 13:03:39 网络整理 阅读:121 评论:0

观点

门路虽多但只是看起来很美好

尽管“有房老人”早已有众多途径进行“以房养老”,但细细推敲,这些方式也只不过是看起来很美好而已。

在今年56岁的陈先生看来,若是以“卖房或是出租房屋换来养老金,肯定是以降低生活质量为代价的”。

“家里有很多美好的记忆。如果换租小房子,这些东西都得作为‘破烂’扔掉。”即使公积金管理中心愿意在他65岁收购这套房子,然后允许他在这里长期租住。他也感觉这会让他失去在这个城市的根儿,尽管手里有了活钱,但只剩下了天天等死的感觉。

而银行现行的“以房养老”方案,更是让不少人吐槽:恐怕这样养老,正是应了小沈阳的那句台词:“人生最大的悲剧是,人还活着,钱没了。”

为规避现在房产70年产权,以及房价有可能下跌问题,这种“以房养老”要求抵押的房产产权是要在70年以内,此外发放养老金的期限加上房龄不能超过70年,抵押率也只能达到60%。

因此如果一个60岁的老人,将名下一套只剩下10年产权的100平方米的房子抵押给银行后,只能在往后10年间每月从银行领取养老金。按郑州目前市价估算,这套房子的价值在80万元,按照60%的抵押率,最终申请的养老金为每月4000元,10年总共领取48万元。

不过10年之后,若想收回这套房子,按照目前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55%计算,需要向银行支付近64万元。如果不能按照约定支付,这套房子将会收归银行所有。

当然,银行表示,这养老金在10年时间里产生的近16万元的利息,可以在老人每月领取养老金的时候扣除,到10年期满时,只需要向银行支付48万元的本金即可。

但如果这样,老人第一个月支付的利息就高达2600元,实际拿到手的养老金只有1400元。而10年之期到了之后,这位老人无法领取到一分钱的养老金。还面临着要么背负巨额债务,要么失去房子无处居住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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