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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公安查处多起酒驾、醉驾案件

2020-02-19 21:25:25 暂无 阅读:514 评论:0

值此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关键时刻,崆峒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全体民辅警坚守岗位,在全力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车辆及人员的管控和检测工作的同时,继续保持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态势,查处多起酒驾、醉驾案件。

崆峒公安查处多起酒驾、醉驾案件

1月26日(正月初一)晚23时许,接到群众举报,甘L8XXXX号出租车司机有酒驾嫌疑。警情就是命令,110处警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将涉嫌酒驾的出租车司机姚某(男,汉族,51岁,崆峒区人)口头传唤至办案中心进行调查,其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结果为162.4mg/100ml。经讯问,姚某对其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姚某已被取保候审,除了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同时还将承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重后果。

1月29日(正月初五)凌晨3时许,办案民警接南河道派出所转警,麻某(女,..,32岁,崆峒区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经询问,麻某对其违法行为予以承认,现麻某已被处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月16日凌晨1时40分许,执勤民警在广成桥南口疫情检测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排查时,发现甘L2BXXX号小轿车驾驶员王某(男,..,32岁,崆峒区人)有酒驾嫌疑,经对其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结果为89.3mg/100ml。同日晚22时许,民警在甘沟路疫情检测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排查时,发现甘LMDXXX号小轿车驾驶员董某(男,汉族,48岁,崆峒区人)有酒驾嫌疑,经对其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结果为132.8mg/100ml。经讯问,王某、董某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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