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堰街办老街社区居民瞿某芳,现年87岁。其子瞿某政,常年在武汉市居住。
2020年1月23日,瞿某政自驾车从武汉回十堰过年,居住在瞿某芳家中。24日,瞿某芳及妻子王某静、儿子瞿某明、瞿某政、瞿某军,儿媳张某华、孙女瞿某心、女儿瞿某梅、瞿某萍,共9人在家中聚餐。当晚,除瞿某政外,各自离开瞿某芳家。
31日晚,瞿某政出现发烧症状,2月1日到太和医院发热门诊治疗,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留院治疗至今。随后,瞿某芳、瞿某萍、张某华、王某静、瞿某军、瞿某心先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现在治疗中。
瞿某政从武汉返回与父母居住并与家人聚餐,造成一家七口感染,主要是当事人对各级指挥部下发的关于不聚集、不外出、不走亲访友,做好居家隔离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等切断新冠肺炎传播的有关要求置若罔闻、心存侥幸等原因造成的。后果是惨痛的,教训是深刻的,案例警醒大家:
1. 千万别侥幸。从武汉及周边地区回来的人员,一定要自行做好居家隔离,接受14天医学观察,如有不适,第一时间到医院治疗。
2. 千万别隐瞒。来自武汉及周边地区或者与确诊病人接触过的,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社区,要如实提供自己的活动史,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千万不要害家人害亲友。 从武汉及周边地区返回人员,一定要切实按照省、市、区指挥部通告要求,自觉做好居家隔离,不聚餐不外出。发热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告,及时到医院就诊,不与他人接触,自觉维护他人安全。
一定要记住
不隐瞒、不聚集、不聚餐!
编辑/赵慧 责编/全欣 终审/杜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