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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实施办法》十问十答!

2018-08-28 07:23:52 网络整理 阅读:163 评论:0

通过人才引进在人才集体户落户后,如何办理亲属投靠和新生儿户口登记?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人才集体户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的流动人员户口。

《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实施办法》十问十答!

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投靠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

人才集体户仅为通过引进人才政策来津落户人员本人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服务管理。对引进人才办理落户后衍生出的亲属投靠和出生登记等户口事项,人才集体户不予办理。

在人才集体户落户后,可以先将户口迁至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在津合法固定住所,再办理亲属投靠和新生儿户口登记等事宜。

本科及以上学历是否要求必须在天津工作?

普通高校毕业,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实施办法》十问十答!

学历型人才,凭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办理。是否在津工作不作为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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