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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全面启动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治理工作

2020-05-23 09:40:23 暂无 阅读:862 评论:0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规范合理使用银行账户,5月18日,宜兴市召开专题动员会议,部署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治理工作。市监委委员王小明作动员讲话,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相关科室负责人作业务..,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忠平提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园区)财政所(局)长、市级机关单位财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宜兴市全面启动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治理工作

会议强调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严格按照《宜兴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扎实成效。

是要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履行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行具体工作责任,高标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是要精心组织。

按照全面彻底、不错不漏、不走过场的要求,重点抓好自查自纠、整改提升等工作,确保掌握底数清、排查问题准、整改落实快。

是要严肃问责。

紧紧围绕“账户底数清不清、发现问题准不准、责任追究严不严”全程进行监督,严肃问责问效,倒逼工作落实。

《宜兴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全面厘清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基本情况,发现和纠正银行账户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监督制度,防止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含其下属单位、企业)在各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至8月15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2日至5月20日)

01

成立领导小组

02

制定工作方案

03

全面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至6月15日)

04

单位自查自纠

(三)重点督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05

重点抽查督查

(四)整改总结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06

着力整改提升

四、责任分工

01

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企业的银行账户和单位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负责本单位核查总结报告、整改落实报告和相关统计表的填报汇总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即知即改。

02

市纪委监委负责督促被监督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有重点地梳理排查问题线索并核查处置。

03

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情况汇总,制定完善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市级国有企业集团及下属各层级子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有关制度,配合市纪委监委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落实。

04

市民政局负责对市级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银行账户和账户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配合市纪委监委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落实。

05

人民银行宜兴市支行负责督促各金融机构,配合市纪委监委做好各单位银行账户及单位资金流水查询工作。

(无锡)

转载说明:本文转自《宜兴财政》,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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