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谁是视频首发者?昆山反杀案引监控视频管理之问(2)

2018-09-08 07:41:36 网络整理 阅读:62 评论:0

随后,江苏地方媒体公开“8·27”砍人案视频。记者发现,该视频报道除了有网上流传的画面外,还增加了不同角度的画面。

围绕视频呈现的内容,关于于海明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争议,在网上持续形成热点。

谁是视频首发者仍无答案

9月1日,昆山警方通报此案结果,网上争议告一段落。

9月3日,呼格吉勒图案再审的推动者、原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高级记者汤计发文称:“作为中国新闻界的一个老兵,我在这里想特别推荐昆山案发现场视频新闻的首发者,应该获得中国新闻奖!”

汤计说,,之所以认为视频新闻的首发者应该获得中国新闻奖,是因为视频新闻的首发,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案发现场的真实情况,让全国的各类媒体都聚焦到了这起案件上,也让法律界和司法界的精英将其专业知识运用到了这起案件上……警方的调查更缜密,检方的介入更及时。

对于谁是视频新闻的首发者,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沈兴华表示不清楚。“案发地的视频监控系统不是由交警部门负责管理,而是公安局的一个治安卡口”。

记者随后来到案发地附近的昆山市公安局青阳派出所。所长史永刚说,是谁最先上传了视频,他也不知道,也没有去了解。

记者在手机里找出汤计的文章,递给了昆山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诸淳。诸淳说,他不对案件以外的事情进行评论,一切以舆情通报为准。

视频监管尚无全国统一规定

在我国,城市中的电子监控摄像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指政府投资建设于城市公共区域的,用于社会管理的;第二类是指企事业单位自建,主要用于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第三类是指公民个体或商户自建,用于自身安全防护。

涉及电子监控摄像头的事件,曾经接二连三地发生。

一对情侣在上海地铁的闸机进站口区域拥抱热吻被监控录像拍下,由地铁公司员工上传至网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