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宣城泾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接到一通报警电话
电话那头一名男子大喊
“
喂!110吗,我在泾县城区某宾馆等着,我杀人了,限你们2分钟之内赶到,如果2分钟之内赶不到,我再杀2人。
”
不等民警细问
该男子就挂断了电话
情况紧急,指挥中心立即指令泾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2分钟赶到现场。
然而民警赶到现场后,并未发现所谓的杀人现场,却发现了酒气熏天的报警男子。因警情重大,民警将这位已神志不清的报警男子带至泾县公安局泾川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现场视频)
受案后,泾县公安局泾川派出所办案民警立即走访调查现场目击证人,固定证据。待小伙子酒醒后对其进行询问。
酒醒后,小伙子也十分配合调查,如实交代了自己拨打报警电话并在电话中扬言要杀人的行为。
调查得知,小伙子姓胡,泾县人,刚满18周岁,因琐事与家人发生争执后不顺心,便借酒浇愁,由于心中怀有怨气加上酒劲上头,为发泄个人情绪,便拨打110报警电话找刺激。
在民警教育下,胡某承认了自己报假警的行为并意识到了自己的过错。鉴于胡某编造虚假案件、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其被泾县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谎报警情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谎报警、故意浪费警力资源的行为,
警方坚决惩治!
故意报假警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