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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车辆免费通行不应是张"单程票"

2018-09-21 11:42:32 网络整理 阅读:188 评论:0

救灾车辆免费通行不应是张

9月19日,河南洛阳神鹰救援队对广东省台风“山竹”的救援结束,返回时在二广高速湖南一个收费站被卡。高速路工作人员不认可救灾凭证,现场表示没有接到上级免费放行通知,所以不能通行,最终救援队缴费通行。对此,救援队洛阳总队表示不再追究此事,湖南高速公路方面也表示密切关注此事。

强台风“山竹”袭击广东,河南洛阳神鹰救援总队驱车1700多公里赶赴灾区,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开展救援工作。然而救援队返回时,却被湖南一个高速路收费站要求缴费才能通行。救援队出具救灾证明后,收费站工作人员称这是救灾返程,不能免费,没有接到相关免费通知。此事一经报道引发热议,许多网友指责高速路收费站不放行行为令人心寒,也有网友提出要替救援队承担高速过路费。

尽管救援队表示不再追究此事,对收费站行为也表示理解,但救灾车辆返程究竟该不该免费,这个问题还是亟待厘清。2004年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2015年9月份,民政部等九部门下发《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再次重申免费的规定。应该说,在抢险救灾车辆免征通行费这一点上,早有相关规定,也形成了社会共识,但具体到返程是否可以享受免费政策,有关法律和文件并没有明确说明。

如果单纯来抠字眼,《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是“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而救灾车辆返程时已经不再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收费站坚持收费似乎也并未违反规定。在救援队拿着救援证明说理时,收费站一名工作人员就表示,不予放行原因是救援地在广东,并不是在湖南,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所以不能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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