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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伤自残”,毕节这个犯罪团伙竟对自己下狠手

2020-12-22 12:48:54 未知 阅读:982 评论:0

12月17日

七星关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和周密布控

打掉一个利用自伤自残

实施“碰瓷”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侦破系列敲诈勒索案件20余起

抓获杨某红、杨某江、付某、谌某等

4名犯罪嫌疑人

第一幕:摔 倒

家住杨家湾镇的周师傅平时在镇上务工,有时没上班,会驾驶摩托车在收费站附近载客赚点外快。11月18日下午2时许,来了一男一女,说要到放珠镇,双方谈好车钱30元,他载着两人就走。

摩托车行驶快到目的地的一条土路上时,车子突然大幅左右摇晃,虽然周师傅及时刹住车,但摩托车已经侧翻倒地,车后座的两人“摔”下车来,直挺挺地躺在了土路上。

“你怎么骑的车?”男子捂着膝盖叫嚷,随即爬起来,拔掉了摩托车的钥匙,而年轻的女子躺地不断呻吟。

第二幕:私 了

女子声称其已经“怀孕”2个月,现在肚子疼。“我大嫂好不容易怀孕,这可咋办”?男子一边说道,一边打电话给家人,没多久,自称是该男子大哥和表妹的另外1男1女乘坐小车来到现场,几人对周师傅纠缠不清,一会说要到大医院检查,一会儿又要求周师傅赔偿。

一边是女子在路边不停叫疼,另一边,2男1女拉住周师傅嚷嚷着要怎么私了,开口便是5000元,周师傅不同意,对方松口到3200元。周师傅说他当时蒙了,没有想到要报警,赶紧转账3200元交给他们。

过了几天,周师傅在街上遇到另一熟人翟师傅,闲聊起来说到此事,没想到翟师傅在10月份也遇到类似的事情,两人经细细回忆事情经过,才反应过来被骗了。于是两人赶紧向七星关公安分局放珠派出所报警。

“自伤自残”,毕节这个犯罪团伙竟对自己下狠手

第三幕:缉 凶

民警经大量走访调查及调取案发地监控录像,成功锁定了几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12月15日,通过所队协作、警种联动,刑侦大队、网安大队联合放珠派出所、阿市派出所、长春堡派出所,相继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江、杨某红、付某(女)、谌某(女)抓获。到案后,四名嫌疑人对他们利用假摔敲诈勒索摩托车司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自伤自残”,毕节这个犯罪团伙竟对自己下狠手

经查,2020年10月份以来,杨某江伙同杨某红、付某、谌某流窜在七星关区放珠镇、阿市乡、田坝镇、朱昌镇、小吉场镇、阴底乡等地,以相同手法敲诈勒索作案20余起,共计敲诈勒索赃款5万余元。

“自伤自残”,毕节这个犯罪团伙竟对自己下狠手

据几人交代,作案前他们先踩点,由杨某江和付某雇摩托车到一些凹凸不平的土路上,在路过颠簸路口时,坐在摩的后面的杨某江便暗中晃动,致使车辆失去平衡后倒地,造成摔倒的假事故,另两名嫌疑人杨某红和谌某则假装亲友团前来“助威”,然后,以怀孕受伤等借口为由,要求司机赔偿损失或医疗费用,若司机不同意,便通过各种手段威胁司机,迫使司机赔钱。

在谈到为何选择黑摩的作为敲诈勒索对象时,几人交代道:“因为是黑摩的,很多司机并不会选择报警,一般都是赔钱了事,并且摩的上也不会安装行车记录仪,司机无法确认事故原因。”

杨某江说,并不是每次都能成功。有时,他们使劲摇晃,但是摩托车并没侧倒,只好作罢另找目标;有时,当事司机会直接报警,不理会谈私了的事情,他们也只好借故灰溜溜离开。

目前,杨某江、杨某红、付某、谌某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自伤自残”,毕节这个犯罪团伙竟对自己下狠手

敲诈勒索罪是指什么?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000元~50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3,0000元至10,0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0元至50,0000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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