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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包天!因危险驾驶罪证件被吊销,取保候审又犯交通肇事罪

2018-09-27 15:11:42 网络整理 阅读:155 评论:0

南宁晚报 /ZAKER 南宁 记者 韦薇 通讯员 何家银

俗话说, "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南宁一男子赖某发因为醉酒驾车被交通警察查获,并吊销其驾驶证,本应该不能驾驶车辆,但是他完全没有法律意识,居然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车辆。在横县时,赖某发由于操作不当,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一死一伤,且发生事故后逃逸,情节恶劣。

胆大包天!因危险驾驶罪证件被吊销,取保候审又犯交通肇事罪

近日,由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赖某发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2000 元;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2000 元。

2017 年 4 月 6 日 21 时 52 分许,被告人赖某发酒后驾驶小型客车沿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至科园立交桥底处,被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八大队民警查获,并带到医院抽血样送检。经南宁市金盾司法鉴定所检验,赖某发的静脉血液中乙醇浓度为 103.5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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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查明,赖某发归案后即如实供述其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事实。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经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决定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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