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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院宣判一起15人涉黑案,首犯严少亮被判死缓!(2)

2018-09-28 10:58:08 网络整理 阅读:113 评论:0

被告人严少亮 ,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严少亮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限制减刑。

惠州市中院宣判一起15人涉黑案,首犯严少亮被判死缓!(2)

其他各被告人按各自参与的罪行数罪并罚。据了解,该案是广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首例被限制减刑的涉黑案件,其中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重型率达到73.3%,也是近年来涉黑案件当中重型率最高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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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广群防群治齐齐参与扫黑除恶

26日晚上,广州市政法委与增城区政法系统在增城广场举行了以“反黑除恶,广州街坊齐参与”为主题的群防群治队伍会操表演,推广以村居群防队和保安队为骨干的“广州街坊,群防群治”的全民参与扫黑除恶模式,鼓舞广大市民群众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斗志,共同守护安居乐业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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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台记者陈琨、李锐标和惠州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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