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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解读共享单车“疑难”诉讼案

2018-10-24 09:02:53 网络整理 阅读:165 评论:0

共享单车给我们日常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一段时间内的规模化投入,也对传统公共秩序管理方式提出了挑战,并引发了一系列纠纷。

法官解读共享单车“疑难”诉讼案

小区共享单车陡增 谁为单车管理买单

案情回放

某物业公司诉称,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小区内单车数量陡增,不规则停放在各处。其花费人力财力寻找合适单车停放点,定时清理,引导居民有序停放。该公司认为,因单车所有权人M公司对用车行为缺乏提示监管,才导致乱停现象发生,双方在无约定情况下,其管理行为维护了M公司利益,因此要求对方支付管理费。M公司认为,物业公司所谓的管理行为并未使自己获得法律上的利益,拒绝给付管理费。法院经审理最终驳回了物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法院查明,导致小区停车秩序混乱的原因很多,而共享单车进入只是原因之一。如该小区为开放式,大门口未设置“共享单车禁止入内”标识,小区内未设自行车停放专区。根据《M公司单车租赁服务协议》:用车人不得随意停放影响交通及行人正常通行,获取和使用单车行为视为同意和接受上述协议。所以单车停放混乱是用车人不遵守租赁服务协议所致,应由用车人承担主要责任,单车所有权人或管理人仅承担补充责任。

本案中,物业公司清理后曾将共享单车存放于地下车库用锁链固定,未及时联系单车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居民很难找到并使用,这一行为直接影响了单车所有权人通过出租单车获取收益,并避免M公司利益受损或使其获益,不构成无因管理,其诉求于法无据。

法官提示

共享单车在小区随意停放,势必会增加小区管理成本,但考虑到单车可以为业主提供便利,通过科学方式管理、积极与单车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联系,维护停车秩序是物业公司不可推卸的责任。就M公司而言,亦可通过改进停车技术、加大对不当停车行为人再次用车的使用门槛等方式,督促用车人规范有序停车;就单车使用人而言,,既为受益者,更应为守序者。只有各主体合作自制,才能营造有序的单车使用和管理秩序,服务业主便捷生活。刹车失灵致人伤害 单车公司酌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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