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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疑似猥亵案“不违法”,公众关注不能简单回应

2018-11-01 15:28:45 网络整理 阅读:71 评论:0

作者:法学副教授 刘婷婷

高铁疑似猥亵案的调查结果出来了。

据江西南昌铁路警方通报,,经调查后证实,“G1402次列车发生疑似猥亵女童”视频中,当事人周某某(男,30岁)与小女孩(5岁)系父女关系,视频中周某某行为不构成猥亵违法。

高铁疑似猥亵案“不违法”,公众关注不能简单回应

谁也不愿看到,天真无邪的孩子受到猥亵伤害。按理说,有公安部门的介入调查,这个结果的出来,应该能让关注此事的广大公众长舒一口气了。然而,从网友的反映看,却是多有质疑之声,有的认为“这明明就是猥亵啊”,有的“期待查明真相”,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恐怕与警方回应方式过于简单不无关系。

审视警方的表述,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证明周某某与小女孩的父女关系,二是认定周某某行为不构成猥亵违法。但问题在于,这两者的简单组合,很容易让公众产生错觉,即认为前者是“前提”,后者是“结论”,也就是说,因为两者的亲人关系,让警方作出了不构成猥亵违法的通报。

然而,再亲密的亲人关系,也不能成为猥亵违法的挡箭牌。猥亵儿童本身就带有一定的隐蔽性,表面健康的亲人关系,更容易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伪装色”。据报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2010年以来审理的猥亵儿童犯罪中,熟人作案的达90%。前段时间曝光的南京南站猥亵女童事件、重庆医院大厅男子猥亵女童事件,也都是亲人作案。让公众格外担忧的是,在亲人关系的遮掩下,孩子的权益会受到更深的伤害。

还让公众难以接受的是,视频中的“出格亲昵”举动,与通报的结果形成了强烈反差。视频以及截图的画面,被公众认为是猥亵儿童并不过分。但是,公众怀疑是一回事,职能部门的调查认定则是另一回事。对于职能部门,不仅要察看完整的监控视频,还应掌握证人证言、当事人供述等证据,包括周某某的一贯表现等,根据法律对猥亵的定义,综合作出界定。这也说明,警方简短的通报,或许不足以解释视频中的“反常”,以及亲人的“无动于衷”,也就无法解答公众的疑惑。

其实,对于这样一起公众关注程度较高的舆情事件,警方介入调查,对其是否属于猥亵儿童违法犯罪作出认定,固然是值得肯定的回应民声之举,但工作不能止于“一锤定音”。除了通报结论外,或许更应该将调查过程中的一些情况公诸于众,并就“善后事宜”一并作出处理。比如,孩子是否有心理问题,疏导工作有没有跟上?这个家庭有无矛盾,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有没有建立警情反馈机制等?如果这些工作做到位了,恐怕公众的担忧情绪,也会得到更有效的化解。

猥亵儿童是最卑劣的违法犯罪,也是极为隐蔽的不法行径,公众保持强烈的警惕心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回到这起公共事件,警方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把调查过程、界定理由、善后措施等情况向公众说个明白,驱除萦绕人们心头的疑云,这也是保护儿童权益的应有之义。(刘婷婷)

[责编: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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