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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临近 市工商发布十大网络违法典型案例(3)

2018-11-05 22:56:17 网络整理 阅读:110 评论:0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数额共计258144元的处罚。

三、侯某某销售假冒“大嘴猴” (PaulFrank)及“Pancoat” ..商标服装案

“大嘴猴”图形及 (PaulFrank)文字商标是美国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类别:第25类,使用范围:服装、鞋、帽。美国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上海若玛服饰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区经营并进行商标权。“Pancoat”商标是韩国崔晸旭和金忞湜共同..的商标,类别:25类,使用范围:帽子 、T恤衫、短裤等。韩国崔晸旭和金忞湜授权上海盼酷服饰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区经营并进行商标维权。上述权利人的委托人举报,有人以微信形式在朋友圈里销售假冒“大嘴猴” (PaulFrank)及“Pancoat” ..商标服装。

经立案调查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侯某某(个体经营四方区某某外贸服装商社)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假冒大嘴猴”图形及(PaulFrank)文字商标服装252件,假冒“Pancoat”商标服装979件。经查实,侯某某以平均每件15元的价格批发”大嘴猴”图形及(PaulFrank)文字商标服装400件进行销售,销售价格为平均每件20元。至案发时已销售148件,剩余252件被我局执法人员予以扣留。另外批发了 “Pancoat”商标服装1800件进行销售,销售价格为平均每件20元。至案发时已销售821件,剩余979件被执法人员予以扣留。经上海若玛服饰有限公司和上海盼酷服饰有限公司鉴定是假冒商标商品。本人也承认其经营的上述商标商品是假冒商标商品。

上述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57条第(二)项“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侵犯..商标专用权”之规定,构成了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执法人员依据《商标法》第60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假冒“大嘴猴”( PaulFrank)商标服装252件,假冒“PANCOAT”商标服装979件,作出罚款25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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