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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男友同居生子,分手后被索还10万彩礼!法院判决:该还

2019-01-17 11:40:56 网络整理 阅读:80 评论:0

小年轻谈恋爱,同居是“情到浓处”的结果,也是一种“试爱”——能近距离考察两人是否合适。不过,一旦女方意外怀孕了,事情就没那么简单浪漫了。

不久前,株洲市炎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发生在情侣间的经济纠纷案——虽未领取结婚证,但小情侣同居两年后生了个孩子,如今恋情告急分手了,孩子的抚养权和一笔10万元的彩礼就成了双方撕破脸皮的导火线。

或许你认为,连爱情结晶都有了,似乎就必然得承认这段“事实婚姻”,“彩礼”也就顺理成章应该给女方,但在法院判决书中,却公布了另一种答案……

女子与男友同居生子,分手后被索还10万彩礼!法院判决:该还

同居两年怀孕,18岁女生退学养胎

刚满20岁的徐丽婷没有想到,一段时长两年,被她认定是“到了结婚年龄就能去领证”的同居生活,最终却以“人财两空”收场。

1月13日,当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联系上家住株洲市炎陵县的徐丽婷,她用自己的经历给大家提了醒:“以前只知道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却不知道,即便生了孩子,同居关系也不被认可。”

徐丽婷是株洲市炎陵县人。2017年年初,刚满18岁的她在长沙一所普通高等专科院校读书,而大她一岁的陈亮青正在长沙打工。

由于两人是老乡,经常一起外出聚会,便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没多久,还没有毕业的徐丽婷就与男友同居了。

“后来突然发现怀孕,但我不到法定结婚年龄,领不到结婚证。”徐丽婷说,她与男友商量,先去双方家里说明情况,争取得到家长的支持,把孩子生下来,再办喜宴,等自己到了法定年龄再去民政局领证。

因为有了身孕,徐丽婷没等到毕业便去学校办理了退学手续,回到娘家安心养胎。2018年5月,她顺利产下一名男孩。

“生完儿子后,他和他妈妈经常从长沙来娘家看我,给我买了很多东西。”徐丽婷一度认为自己很幸福。随后,陈亮青还给徐丽婷的娘家送来了10万元彩礼,主动提出要在同年9月举办正式的婚礼。

女子与男友同居生子,分手后被索还10万彩礼!法院判决:该还

婚礼现场,徐丽婷和陈亮青曾留下甜蜜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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