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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疑因吃过期辣条入院 超市垫付医药费后不承认

2019-01-29 02:22:09 网络整理 阅读:147 评论:0

晚上10点左右吃了包辣条,凌晨2点开始呕吐腹泻。因为怀疑辣条有问题,陈女士将包装拿来一看你,发现是过期的。郫都区的陈女士找到位于安靖镇喜安街141号的红旗连锁超市,她称自己此前就是在这里买的辣条。陈女士说,起初超市态度良好,垫付1000元医药费。小陈说,自己随后被诊断为急性胃肠炎,住了一个星期院花费4000多。

入院时说好等出院时再找店方结算医药费,没想到出院结算时超市不认账。”1月27日,成都市郫都区安靖镇的陈女士说。对此,涉事店铺方告诉记者,垫付医药费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且在之后发现“这个批次辣条超市根本没有卖,“是消费者在别的地方买的”。

1月28日,记者从郫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靖市场监管所获悉,目前已介入调查,红旗连锁给了消费者1000元。上述负责人称,“是否是红旗连锁销售过期产品还需要比对。”

女子疑因吃过期辣条入院 超市垫付医药费后不承认

陈女士所购买的辣条外包装(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呕吐、腹泻、急性肠胃炎

发现吃的辣条过期了

1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在郫都区人民医院见到了陈女士和她爱人王先生,两人正在办理出院手续,刚出院的陈女士脸色蜡黄,精神不太好,双手还布满输液贴胶布的痕迹。

“上吐下泻,快要脱水,住了一个礼拜院,到现在胃口还没有恢复,人也消瘦了不少。”陈女士说。

陈女士告诉记者,,1月18日晚饭过后,她带着孩子去小区附近的红旗连锁超市买汤圆,经过辣条区顺便拿了一袋辣条,当晚10点,她拆开辣条来吃,吃到一半发现有点苦味。

“当时想可能味觉有点不对,也没有多想,毕竟从那么大的超市买的东西。”陈女士说,因为味道不好辣条剩下两根。凌晨2点左右,她开始出现腹痛,呕吐腹泻。

“一整晚都在跑厕所,连觉都没有睡,一晚上拉了七八次,早上又拉了四五次。”陈女士说,因为晚饭后仅仅吃了辣条,第一反应就是辣条有问题,自己把辣条包装拿来一看,竟然是过期的。据陈女士描述,辣条生产日期为2018年7月3日,保质期为半年,辣条已过期。

陈女士说,自己次日和爱人王先生找到销售辣条的超市,即位于安靖镇喜安街141号的红旗连锁。“起初超市态度很好,跟我们一起到了医院,垫付了1000元医药费。”王先生说,陈女士被医院诊断为急性胃肠炎,病情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超市说,等我们出院时再一起结算医药费。”

女子疑因吃过期辣条入院 超市垫付医药费后不承认

购物凭证(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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