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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午餐时间在公司就餐,上楼梯时摔伤算工伤吗?

2019-04-02 16:10:18 暂无 阅读:704 评论:0

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时间、工作所在、从事工作义务中发生损害而伤亡的情形。若是是在用餐过程中摔倒,则必需指出该餐厅举措或治理上存在何种缺陷(与摔倒存在因果关系),由此治理方存在过错,能够据此与企业协商补偿问题。

员工午餐时间在公司就餐,上楼梯时摔伤算工伤吗?

网友咨询:

员工正午去公司餐厅吃饭,上楼梯时摔伤算工伤吗?

湖北枫叶律师事务所赵清律师解答:

职工上班时间,到单元单子食堂吃工作餐,是列入用人单元单子组织的运动,吃饭是人体之必需,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弗成分,该当视作工作原因,该当受到司法的珍爱,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系工作原因。是以摔伤的,相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划定,该当认定为工伤。

赵清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景遇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变危险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合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许收尾性工作受到事变危险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不测危险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时代,因为工作原因受到危险或许发生事变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首要责任的交通事变或许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变危险的;

(七)司法、行政律例划定该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景遇。

赵清律师增补: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景遇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灭亡或许在48小时之内经急救无效灭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度好处、民众好处运动中受到危险的;

(三)职工原在戎行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武士证,到用人单元单子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景遇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划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景遇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划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津贴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相符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划定,然则有下列景遇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许视同工伤:

(一)有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许吸毒的;

(三)自残或许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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