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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邓大姐——忆邓颖超回山城重庆(6)

2018-07-11 02:50:33 网络整理 阅读:132 评论:0

2.骨灰不保留,撒掉,这是在1956年决定实行火葬后,我和恩来同志决定的。

3.不搞遗体告别。

4.不开追悼会

5.公布我的这些要求,作为我已逝世的消息。因为我认为共产..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所作的工作和职务也是党和人民决定的。

1982年6月17日,担任了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律检查..第二书记的邓颖超将这封信重抄一遍、增加了新的内容:

1.我所住的房舍,原同周恩来共住的,是全民所有,应交公使用,万勿搞什么故居和纪念等,这是我和周恩来同志生前就反对的。

2.对周恩来同志的亲属、侄儿女辈,要求党组织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同志们,勿以因周恩来同志的关系,或以对周恩来同志的感情出发,而不依据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给予照顾安排。这是周恩来生前一贯执行的。我也坚决支持的。此点是端正党风非常必要的。我无任何亲戚,唯一的一个远房侄子,他很本份,从来不以我的关系提任何要求和照顾。以上两点,请一并予以公布。

永远的邓大姐——忆邓颖超回山城重庆(6)

1992年7月18日遵照邓颖超的遗愿,她的骨灰由她身边的工作人员撒在天津海河

这是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品德,是一个彻底的革命者无私高尚的心声。反复诵读邓大姐的遗言,她让我们深刻领会到..人的真正含义。这是邓大姐的墓志铭,是邓大姐留给我们用之不尽的精神财富。邓大姐离开了我们。我们牢记住邓大姐的谆谆教诲:“重要的是我们活着要坚强的继续战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我们的心中,邓大姐与永远同在。

永远的邓大姐!

永远的邓大姐——忆邓颖超回山城重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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