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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都劝不住,男子打公交司机一拳获刑1年半

2019-08-01 19:02:40 暂无 阅读:1351 评论:0
女儿都劝不住,男子打公交司机一拳获刑1年半

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获悉,今天,该院审结一路公交车上殴打驾驶员案件,以危险方式风险民众平安罪判处当事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本年3月3日晚,陈某在上海某饭铺列入同窗集会。集会竣事后,他带着女儿乘坐公交车返回住处,上车时因为投币问题,陈某和司机发生吵嘴,其女儿和车内乘客几回劝阻其不要和司机争执,但陈某仍不依不饶,在公交车行驶时,情绪感动的陈某竟对着司机的头部打了一拳,司机马上紧要泊车并报警。

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中,陈某对本身的行为供认不讳。经判定,当事司机因外伤致额面部软组织挫伤组成稍微伤。

2019年6月10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审查院指控陈某犯以危险方式风险民众平安罪,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虹口区法院)提起公诉。6月27日,虹口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陈某犯以危险方式风险民众平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陈某不服,提出上诉。陈某称,本案原由系其受到被害人言语羞辱,且其打了被害人一次后就住手了损害,并未使事势恶化,也没有造成国度和其他小我的产业损害,原判决量刑过重。

审查机关指出,上诉人陈某在民众交通对象行驶过程中,殴打驾驶员,固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该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激发重大交通事变,已经组成以危险方式风险民众平安罪,凭据相关司法划定,该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现有证据难以证实司机对上诉人有过言语羞辱,连系陈某眷属代为补偿被害人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以及陈某在被害人报警后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的罪过,原判决已经综合考虑上述情节,并在一审量刑时予以施展,故陈某的上诉来由不克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二中院合议庭经评断后认为,虹口区法院认定陈某犯以危险方式风险民众平安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的确、充裕。原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入罪量刑均无欠妥,且审判法式正当。陈某的上诉来由缺乏事实及司法依据,不予采纳。

最终,上海二中院当庭驳回陈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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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审查院、公安部结合出台了《关于依法惩办波折民众交通对象平安驾驶违法犯罪过为的指导定见》(以下简称《指导定见》),明确此类行为以“以危险方式风险民众平安罪”入罪惩罚。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灭亡或许使公私产业蒙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划定了在夜间行驶的民众交通对象上实施等七种从重惩罚的景遇。《指导定见》还明确指出,实施上述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样也不得适用缓刑。

上海二中院承法子官董玮认为,波折民众交通对象平安驾驶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激发重大交通事变,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产业损失,严重威胁民众平安。公民在民众交通对象上发生琐事纷争必然要准确镇定处理,乘客等人员对正在进行的波折平安驾驶的违法犯罪过为也有权接纳办法予以阻止,配合维护民众平安,切勿因一时激动导致违法犯罪,造成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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