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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说 | 公司没跟财务总监签订劳动合同,竟然胜诉了?

2019-10-26 04:01:34 暂无 阅读:572 评论:0
有案说 | 公司没跟财务总监签订劳动合同,竟然胜诉了?

“不是志同志合,

那就好聚好散”

然而在劳动胶葛中,

“好聚好散”可就没那么轻易了!

有案说 | 公司没跟财务总监签订劳动合同,竟然胜诉了?

近期,上海二中院就审理了一路劳动胶葛案件。固然劳动合同是真的,但签名倒是假的!面临这种情形,双方当事人各不相谋。

那么罗生门背后的案件实情事实是什么样?快来跟小编一路看看~

案情回首:财务总监去职后索赔40万

有案说 | 公司没跟财务总监签订劳动合同,竟然胜诉了?

童趣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儿童智力斥地的玩具公司,张某系童趣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入职,因与总司理相处不睦,公司于2017岁尾以其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为由完结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结清了其在职时代的所有工资..待遇及经济赔偿金。

不曾想张某转而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出其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共计40余万元。

一审法院:判公司赔付财务总监10万

有案说 | 公司没跟财务总监签订劳动合同,竟然胜诉了?

在一审过程中,童趣公司向法院提交有张某签字的劳动合同,但张某却对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予以否认。童趣公司当庭提出对该份劳动合同上的签名进行笔迹判定。

后经判定,劳动合同上的笔迹的确不是张某本人所签。而按照劳动合同律例定,未签劳动合同跨越1个月不满1年,用人单元单子须支出劳动者双倍工资;跨越1年,视为用人单元单子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按期限合同。

一审法院认为,现无证据证实双方签有劳动合同,凭据张某工作的情形,其与童趣公司之间属于已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景遇。公司完结劳动关系无依据,天然属于违法解除。遂判决支撑了张某主张的违法解除补偿金10万元的诉请。

一审判决作出后,童趣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驳回财务总监诉讼恳求

二审法院:驳回张某诉讼恳求二审法院:驳回张某诉讼恳求

有案说 | 公司没跟财务总监签订劳动合同,竟然胜诉了?

在二审过程中,童趣公司称在与劳动者杀青初步意向后,公司人事会把拟定好的劳动合同给小我,让他们细心看过合同内容之后再签字并交还给人事,并不要求当面签。

随后,童趣公司申请了已去职的前人事主管和此外两名同级别员工出庭作证。此外,童趣公司又找到了公司人事部门与张某的短信聊天记录,个中公司曾示知双方合同将于2017年1月6日到期并透露到期不再续签,但其时张某并未提出贰言,且履行了交代手续。

童趣公司供应的与张某劳动关系存续时代实际履行情形亦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致。再连系童趣公司在庭审中自动要求判定时的示意,二审法院最终认定,童趣公司供应的证据已经形成证据链,足以证实其已经履行了老实磋商义务,并无逃避签署书面合同、损害张某好处的恶意。

有案说 | 公司没跟财务总监签订劳动合同,竟然胜诉了?

劳动合同虽非张某本人签字,但对这份由他人代签的合同张某明知且不曾透露过贰言,应视为其承认该合同。童趣公司在不知劳动合同签名非张某本人所署的情形下,以系争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完结双方劳动关系,并无主观恶意,不该承担责罚性补偿责任,遂依法改判驳回了张某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恳求。

法官说法

有案说 | 公司没跟财务总监签订劳动合同,竟然胜诉了?

在本案中,童趣公司因为治理“自由”,未能“监视”员工亲自签署劳动合同,才使得张某有机可趁,显现后续“真合同,假签名”的现象,最终使得劳动双方撕破脸面,对簿公堂。

像如许的案例,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好多。不管是用人单元单子照样劳动者,都想在劳动合同上做一些名堂,占对方的廉价。然而做人勿因小失大,干事勿近利失远。该当“懂轨制、守轨制、用轨制”,心存礼貌,敬畏礼貌,只有如许才能提防对方的“损招”,才能珍爱本身的正当权益。精巧的用工市场情况,是需要劳动双方通力合作的!

供稿:储继波

责任编纂:网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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