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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小区用热率不足60%开发商补齐即可用热 已签协议的按原协议执行

2019-11-11 15:50:28 暂无 阅读:757 评论:0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1日讯(记者 唐福晨)10月29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用热开户协议书有关内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具备用热条件的新交房住宅小区以单体楼为单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用热申请,并按现行采暖费价格向集中供热企业交纳整楼一个采暖季取暖费。“整楼”是不是意味着用热率要达到100%?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次下发相关补充通知,明确了新建小区申请加入集中供热的界定标准。其中,前期房地产开发单位与供热企业已达成协议的新建小区,继续按协议执行;对于用热率不足60%的新建小区,经协商,房地产开发单位补齐60%的取暖费即可申请加入集中供热。

用热率不足60% 新小区也能享受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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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城小区业主担心今年无法供暖

闪电新闻记者此前报道,济南绿地城A区4栋楼物业和济南热力公司本来约定,今年11月15日给业主集中供热,因为《通知》的下发,济南热力公司将“整楼”理解为用热住户要达到100%,突然变卦。好在,经过双方协商,济南热力公司最终答应供热。(看详情,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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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章丘区诺贝尔城E区二期240户业主今年也在期盼着集中供热,闪电新闻之前报道,和盛热力公司答应给供暖。(看详情,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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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11月10日,业主发来微信说,供热公司突然又不给供暖了,也是因为新下发的《通知》。

济南新小区用热率不足60%开发商补齐即可用热 已签协议的按原协议执行

新建小区加入集中供热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按照此前的做法,业主用热率需达到60%以上才能加入集中供热。这样导致有的小区因用热率低无法加入集中供热,有的甚至连续多年都用不上热。此次下发的补充通知对此类问题有了解决方案。

闪电新闻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按照近日印发的补充通知,用热率达不到60%的新建住宅小区或单体楼,在房地产开发单位与供热企业协商的基础上,由房地产开发单位补齐60%比例的采暖费便可申请加入集中供暖。

“出台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了解决新交房小区因入住率低无法供热的问题,保障刚需用热住户能温暖过冬。”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新政策,即使一栋新交房的住宅楼入住率达不到60%,甚至更低,也能申请加入集中供热,这就化解了新建小区因入住率、用热率不高,而已入住居民用热需求无法满足的矛盾。

但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部分费用并不意味着业主可以免费用热,有需求的住户仍要交纳采暖费才能用热,不交费的不予供热。

已签订协议的仍继续执行协议

补充通知下发后,目前正在申请供暖的小区执行什么政策?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之前已经达成协议的,仍继续按协议执行。

“一些小区此前已经由物业代收了取暖费,正在走申请程序,还有一些小区物业已经与供热企业签订了《供用热合同》,这种情况都继续按原来的协议执行。”上述负责人表示,我们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刚性需求居民用热”,所以就一些小区出现的问题,我们将密切关注,针对已列出的问题小区清单,督促热企尽快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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