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鼓励生育了,先把这笔钱拿出来,学习..,设立奖励生育基金,给生二孩以上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不生孩子的怎么办?不生孩子也是人家的权利。
中国人口面临的严峻态势比我们想象的要严重很多,今年上半年人口出生的状况比去年还要糟糕很多,下降幅度至少在10%以上。一定要抓紧构建鼓励生育的公共政策体系,在产假、孩子入托、幼儿教育、家庭负担减轻、税收减免、财政鼓励上下大功夫。
以前搞计划生育的也不要担心失业,鼓励生育的工作量是远远大于抓计划生育的工作量。国家应该搞一个人口“四万亿”计划,拿出四万亿,为鼓励大家生孩子买单,这些钱哪里来?裁减行政人员即可,压缩行政经费即可,千万不要想着在别人工资里扣生育基金这种歪主意。
*以上观点首发于公众号《功夫财经》
何亚福
学者
长期研究人口与生育问题
自主生育倡导者
生育自主权应归还给家庭
我们可以奖励生育但不应强制生育
从人口看,未来几年每年出生人口有可能出现雪崩式下跌。根本原因有三个:
①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生育堆积效应在政策放开的头两年已经大部分释放出来。
② 处于育龄期的年轻人口持续减少。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所做的测算表明,未来十年,20-39岁育龄妇女将减少3900多万人。
③ 年轻一代的生育意愿普遍较低。
即便如此,生育自主权应该归还给家庭。“工资按比例缴纳生育基金”“社会抚养税”这些建议,本质上都是惩罚少生和不生孩子的家庭,这不合理,鼓励生育不应该变成强制生育。
“工资按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建议在操作上也有问题,退休60岁左右,不生二孩的家庭从缴纳生育基金到取出生育基金,至少间隔20年,这笔钱缩水了多少?另外,没有固定工资的自由职业者是否要缴纳?
在国外,鼓励生育的措施包括减免税收、提供育儿补贴、延长产假和育儿假等奖励生育的措施,几乎没有哪个国家实行“工资按比例缴纳生育基金”这种惩罚不生和少生的措施。
但也曾有过强制生育的例子,例如,罗马尼亚在齐奥塞斯库时代征收过“单身税”。前苏联从1941年开始征收“无子女税”,该税法规定,20至50岁的无子女男性和20至45岁的无子女女性,每月应向税务部门交纳个人收入的6%;苏联解体后,“无子女税”被废除。
考虑到国内生育意愿低迷现状,要尽快全面放开生育。而且,提高生育率要对症下药:
补贴:对有孩子的家庭减免税收或提供育儿补贴,孩子数量越多,补贴越多;
房价:通过增加城市的土地供应来降低房价
教育:政府牵头建设更多的托儿所和幼儿园,并把幼儿教育纳入免费教育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