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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福州:业主未及时办不动产证 开发商索要64万违约金

2018-08-22 18:39:51 网络整理 阅读:96 评论:0

【资讯】福州:业主未及时办不动产证 开发商索要64万违约金

该小区不少业主收到催缴通知函

近日,福州市民小林(化名)向海都记者反映,他在2016年花230多万元购买了淮安某盘的一套商品房后,没有立即去办理不动产权证,前几天,合同开发商融侨(福州)置业有限公司发来一张通知函,要求业主在限定时间内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并向开发商缴纳逾期办证产生的64万多元违约金

业主:最高违约金有77万都够付首付了

2016年,小林花费230多万元购买了淮安某盘的一套商品房,总面积155平方米。之后,因房屋要装修等问题,资金有些紧张,便延迟办理该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2018年8月15日左右,他收到了一张通知函,称因为逾期办理不动产权证,产生了违约金,须在今年10月20日前办理不动产权证,并缴纳645150元违约金。

记者在小林提供的这份通知函上看到,他是在2016年购买的房子,要求其在3个月之内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但因小林逾期561日未办,按照总购房款的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即每日违约金人民币1150元,总计645150元。该通知函的落款是融侨(福州)置业有限公司。

小林介绍,小区不少业主也收到了这样的通知函,业主群里有一名业主调侃:“你们都没我厉害,我的违约金77万多。”其他业主称,这都足够付首付了。

开发商:若在限期内办证可免缴违约金

记者咨询融侨(福州)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业主在购房时,合同内的附加协议都有写明,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办理完成不动产权证,如今有的业主逾期办理,按合同规定,公司出具通知函告知业主相关的违约金额,同时,要求业主根据通知函上时间要求,办理不动产权证。

“我们公司还没开始收费,只是先出具这份违约金告知单,如果业主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就不用缴纳违约金,但如果继续逾期,公司法务部门会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业主交违约金。”该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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