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5日,华夏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发行优先股涉及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发行优先股涉及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5年5月12日,华夏银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发行优先股涉及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发行优先股涉及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5年6月29日,中国银监会出具《中国银监会关于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5]427号),批准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亿股的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发行人其他一级资本,核准了华夏银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5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审核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根据审核结果,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获得通过。
2016年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42号)。
2016年3月28日,华夏银行表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存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共计200亿元。